動物政治:生命政治的永劫回歸
─從生命政治的動物性到動物的生命政治

鄭欣宜,交通大學社會與文化研究所©版權所有

氣息與生命 (De Anima)1

這是一斷追逐與捕獲的歷史。人不斷地尋求一個與他相像的生命,試圖在相似的軀體,找到失去的氣味。對動物,人充滿渴望,各種對待的方式只是使人更貼近動物。透過書寫,透過狩獵,透過穿戴,甚至透過吃,一種終極的合而為一,將一個外在的生命融入自身。

也許我們會說這是一段奴役的歷史,讓動物屈從在我們之下,生產出最大功效,過去透過鞭子,讓人得以行走更遠的路,現在透過實驗,讓人的科學能得出更多的答案。我們設法在動物身上滿足無止盡的好奇,牠們的血肉不但可以成為我們的一部分,牠們的內在性更可以成為天馬行空的想像。

為何我們總是有這樣的渴望,不停地捕捉動物,設法使牠們成為我們得以掌控的對象?可主宰的客體,可獻祭的羔羊,可付諸筆墨的靈感,為什麼我們可以面對自身矛盾的情感,以一種自然的姿態看待他,使牠成為生活的一處自然風景,疼惜牠、愛撫牠、崇拜牠,卻能宰殺牠。

這些問題的答案可能是一套象徵體系使然,使得我們得以運用習俗的方式對待動物,但另一個問題是,為什麼是動物?似乎有種尋求同質的框架,不斷逼著我們向前靠近。或許,我們追求的其實是我們自身。重複書寫的人類歷史,將自己作為客體之後,仍能繼續客體化的對象。

他們/牠們

從傅柯(Michael Foucault)對治理性的探討,現代政治的特色不是培養一個理性能投票的公民,而將人視為一個生命單位,緊密地鑲嵌在各種管理階層,其存在的意義,不是能夠行使各種權利的條件,而是隨時被剝奪生命的前提下,把自身默默地含括主權之中。人如同動物般的存在,理性、秩序、邏輯,只是覆蓋在生命政治之上的裝飾,重要的是人被化為基本元素,一個生命,一個戶口,一個具有生產力的成員。一位國民,其意義在於生活的種種由機構接管,從國家之眼看到的只是一個單位,我們可知文明並非造就理性的智人,而是造就動物般的生命狀態,鑲嵌在現代國家的生命政治中。

人的生命繫於國家治理,各式各樣的機構和法律餵養著他,但相反地,也能輕易地加以剝奪。阿根本(Giorgio Agamben)在《神聖者》Homo Sacer一開始就揭露現代西方政治傳統的核心問題:

這個特別的句子「出生與生命life有關,但本質地存在是因為好的生活good life」,不只可解讀為出生ginomene涉及存有ousa,也涉及在政治polis之中排除生命zoe達成的包括inclusive exclusion,幾乎是以政治作為一個場所place,生命必須將自身轉化為好的生活2,在此必須政治化總是預備好的赤裸生命狀態bare life)(1998:7

阿根本提到以「自然生命」natural life作為思考當代政治的重要概念,如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在《人的條件》 The Human Condition中認為,當代政治的轉變在於:將自然生命視為政治行動的首要對象,傅柯的「生命政治」(bio- politics),更將亞里斯多德(Aristotle)的名言「人是政治的動物」詮釋為:人是具有能力成為政治存在的動物(living animal),複雜的政治技術就是將野獸般的生命轉變成溫馴的身體docile bodiesAgamben, 1998:3探問政治的問題回到人的「動物性」animality,因為加諸在人身上的國家力量,並非基於人的理性,而是人的自然生命,也就是動物性的存在being of animality。政治的條件在於能夠使用的身體,能夠馴服的獸性,但馴服的結果並非理性的公民,而是受到看管的生命單位。

如同牲口一般,必須被限制在一個範圍裡,接受定量飲食和飲水,定時走動使肌肉結實,可能還需要一位專業獸醫定期檢查身體,因為健康與肥美是生產力的指標,優良的血統將成為生育的保證。阿根本所說的「生命政治視域」bioplitical-horizon不僅如此,他試圖找到政治技術與個體意願的交會處,1998:6即例外狀態 (exception),一個可以無刑責殺害卻非獻祭的生命1998:81。牠的生在於他死的可能,飼養的牲口出生的一刻,就決定其被宰殺的命運,隨時被剝奪生命的可能,確認牠活著的權利,也確認整個生命政治運作的過程。

人如動物一般的存在,成為國家權力滲透與作用的軀體,這樣的方式同樣操作在動物身上,再自然不過。因為人為動物創造的秩序洩露自己的處境:一段自然生命政治化的過程,一個絕對客體化的主體,一頭馴服野獸的身體。

人如同動物般的存在,動物也如同人般的存在。牠們的生死不再是主人任意處置的財產,而是交給機構與法令一系列的管理:出生登記、血統證明、植入晶片、定期健康檢查、訓練常規,甚至死後的墳墓和葬禮都有規劃。動物世界變的井然有序,而且更能跟人配合了。

動物成為政治的領域,一個非人的存在,卻充滿人的話語。各種權力的干涉和競逐,動物是人的自我投射,也是人幻想他者的未竟之地。

我們/牠們

當我們試圖討論動物是什麼,會發現各種科學(生物學、人類學、語言學、醫學等)已長達幾世紀為這個答案劃定範圍,不論範圍的邊界如何充滿爭議與武斷,最終的結論推向一個否定的回答:「動物非人」。人擁有動物缺乏的東西:語言和理性,動物沒有人的這項條件,所以只能是動物,然而,語言和理性是人的文化產物,動物的意義建立在人的缺乏狀態。

阿根本談到人類科學的機器anthropological machine)3 如何在排除/含括的過程中界定人,「的確,正因為總是預先假設人類的存在,實際上這種機器製造一種例外,一個無法決定(indeterminacy)的區域,外在不過是自內在排除之物,內在相繼也只是外在的含括」(2004:37)。動物並非從自身得到界定,而是得自人排除的特質─動物性。動物性是人意圖擺脫的內在,而人性反而是一外在人的創造。

動物性無關動物,動物性是人性否定的一面,反成為人理解和定義動物的方式。動物性是自人身上驅逐的概念,因文明教化必須拋棄的內在,是界定自身為智人wise-man的另一種方式。人性是一個否定的條件,否定內在人的動物性以確立自身。人以人性界定動物性,或說以動物性界定人性。因此動物性和人性是兩個互相界定的概念,人性不能沒有動物性的存在,作為其反映自身存在的一面鏡子。人性意圖排除動物性,將其視為他者,卻在不自覺中顯露了「牠」。就像理性非/理性、主體/客體、自我/他者的對應關係,並非互不干涉的兩端,他/牠們是共生的雙胞胎,強調他者,使自己更加明確,若要理解自身,必須不時觀照他者。但「他」和「牠」又如同鏡子的兩邊,有時扭曲對方的形象,有時壯大對自身的想像,鏡像處在隨時破裂的狀態,是一場無止盡的肯定與否定。

德希達Jacques Derrida認為,試圖將非人的各種生物歸於單一的動物性,就是象徵上的暴力與漠視。「我們必須面對生命氣息的萬物living creatures的存在,牠們的多樣性不是『動物性』單一且對立人性的特徵所能聚集」(2002:415) 實際上,動物是個龐大的概念,包含的遠超過我們能想像,對人卻是一個簡單的辭彙,各式各樣的生物種類,熟悉、陌生甚至不為所知,我們卻習以為常的使用這個詞彙。

因此,不僅要問人與動物的差異如何維持,也要問它們各自的同一如何持續?為何人總將動物性型塑成單一的概念,歸屬在同一的範疇?

這個問題指向人性與動物性的相互界定,也是人如何拋棄內在,並試圖內化外在的過程。外在的動物範疇,和人內在的動物性緊密相關。這樣的過程不僅是人與內在的裸命bare life的分離,也顯現外在人與動物的分離。人不僅否定內在的動物性,也否定外在的動物。因為恐懼自身的獸性,而投射出外在人與動物不可混淆的規範。馴服動物的歷史不是人對自然的勝利,而是在知識和規範中減輕獸性的威脅,所以試圖框限和捕捉動物,無數的差異統合在單一的概念之下。

因此,動物性不是個動物的概念,是人否定他自身所創造的概念,動物性並非外在的概念,而來自人本身。投射在動物身上,形成看待他們的態度,對待牠們的方式。智慧、語言、理性不會出現在牠們身上,但性、愛、慾望、憤怒、逸樂等充斥在這個模糊的代名詞之中。為何我們需要一個代名詞想像和投射?

自人性驅逐的動物性並沒有消失,而找到具體的對象─動物,成為人自身的象徵。既然內在的渴望無法實現,就以「動物」替代人的罪惡與卑劣,藉由牠們的死亡,人再次得到重生。人看待動物,猶如自我的投射,自身的矛盾也必須在牠們身上化解。因此,動物性是罪惡,也是拯救,作為一個替罪羊的概念,是秩序的破壞者,也是秩序的恢復者Girard, 2002:53-54。人殺死動物,就如同人性殺死身上的動物性,得到提昇與教化,確保純淨與理性。人在動物身上寄予內在的渴望,又必須犧牲牠們恢復人的存在。人對牠們的厭惡,就是自身動物性的驅逐,人對牠們的感恩,則是終結混亂後帶來的祥和,如同祭典中的動物,被賦予神性一般。我們愛戀與崇拜動物,卻又能奴役和殘害牠們,這是為何我們對動物的態度如此矛盾的答案。

然而,被驅逐、否定、遺忘的動物性仍會復返,以一種否定現實世界的方式復返,就如同人否定自身的獸性的過程。牠們以世俗否定的姿態若隱若現,這也是為何我們對禁忌的事物充滿好奇,那些最危險、卑劣、無法忍受的景象,卻能激起我們的興奮和不安。那種情緒不是回歸自然的安息,而是對曾經排除的狂暴本性,有似層相識的快感。動物性以社會排斥、恐懼的樣貌迂迴復返,那是來自混亂世界的呼喚,既恐怖又歡愉,既禁忌又媚惑,那是人的排泄物,拒絕承認的劣等品,但又如此親密和熟悉。

而現在,要更進一步,將動物變成人們自身的寫照。一種克服恐懼的方法,就是把牠變成人,光是驅逐內在的獸性,或是以知識規範分隔人與動物,都不足以消除動物性或獸性對人的威脅,一勞永逸的方法是把牠變成「人」。

交界之間

阿根本提到,例外狀態是主權的核心,藉排除 (exclusion) 達成包含(inclusion)。交界之間,法令中止之處,才是主權最嚴苛之地。因此,法令真空的例外狀態,被主權決斷的時刻覆蓋,所以什麼事都可能發生 (everything is possible) (1998:36-37)。他提到狼人的故事,處在人/動物、秩序/自然、排除/包含的交界處,法令禁止 (ban) 於城邦法令之外的例外狀態,人人得而誅之而不犯法,也不構成祭獻或犧牲。故事的最終,狼人轉變成人並屈服在國王的主權之下。1998:104-111暗喻狼人必須轉變為人,去除獸性達成人性的當下,是將自身性命交託主權的狀態。

驅逐外在的動物或許容易,但真正的恐懼是內在人的人獸不分,具體表現就是狼人,這也是為何其在寓言故事裡總帶有危險和致命的特質。人獸間的混淆不清,或是介於人與動物間的尷尬地帶,不僅代表象徵秩序的破格,也呼喚出人內心的恐懼(每個人的深處都窩藏一頭野獸)。驅逐或消滅狼人,就是設法恢復人獸分離的秩序,是人驅逐自身動物性的重複戲碼。如阿根本所說,城邦的主權就是在這種驅逐與吸納中確定1998:90,105-107,人性的純粹與穩固也在消除混亂狀態(或說例外狀態)得到再次的保證。例外狀態不會造成主權的瓦解,反而成為運作的動力,這樣的過程必須不斷重複和再現,使得象徵秩序與權力統治趨於一致。獸性是人性的潛能,它的不可能實現,促成人性不斷確立自身。4

另一個例子是變種人mutant,同樣處於兩者之間 (in-between) 的狀態,他們被強調不是似人的一面,而是動物般的外觀,或被稱為怪獸monster。變種人的出生,總被視為一個地區的噩耗,一個不幸的預兆,如果不是一出生就加以殺害,就必須徹底的放逐,讓自然的殘酷剝奪他的生存,甚至連殺害他的人都會沾染厄運。他們的出生造成人無法理解的恐懼,他們破壞的不僅是象徵秩序的清楚劃分,更被視為自人體內在生出的變形、異種和怪獸,那個已經遠離、排除、禁止的動物性,出現在肉體的扭曲之間。變種人包含著人內在恐懼的復返,化成肉身來到世上,因此受到最嚴厲的禁制與排除。牠們不見得如狼人有驚人的力氣或神祕,也非古代神話的獸頭人身,他們是披著惡魔的詛咒的人,怪獸落在凡間的醜怪印記,一個動物化的肉體,必須嚴加看管和囚禁,套上被對待兇猛野獸還嚴酷的鎖鏈。他們不是外在人的自然世界,而是對人最隱密、顫慄的提醒,一個曾經驅逐的野獸又從體內誕生了。

傅柯提到不正常的人 ( abnormal ),怪獸或畸形就是一種「自然秩序指出宗教與城邦律法的毀棄,法律本身的尷尬之處」200364。怪獸本身是動物與人之間的混合,是逾越各種自然限制分類和律法的產物。然而,它又是自然秩序的一部分,嘲笑著城邦與神性秩序,挑戰司法與醫療的系統。

理性世界拒斥傳說和巫術般的話語,他們不再禁閉或放逐變種人,而將他們安排在人的秩序之中,醫學矯治變種人,使他們符合人的平均比例,生物科技研究基因,設法找出控制的變項,消除體內的惡魔因子。知識科學的權力,極力撫平畸型的外表,在狂暴的外表上完成精確的手術,並為變種人的出現生產出各種理性的解釋。

畸形或變種,與其說它們違反法律,不如說它們製造法律的例外狀態,形成司法系統的困窘和沉默。這些處在法律之外的狀態,它們引起不同於法律自身的回應,帶來「暴力─單純壓制的意志,或醫療治療和憐憫」(2003:64)。

驅逐狼人構成城邦主權,界定例外的同時,保證自身的合法性。科學以及生產的無數知識亦然,在界定病態與常態的同時,確認自身的機構與制度,以及知識生產的正當性,病態對於常態的關係並非孑然相對立,而類似於常態的例外,科學知識的生產必須不斷找尋例外,將它們納入規則之中,例外並不破壞科學話語的有效性,反而成為它們生產的力量。科學製造出病態,但無數的病態又促成科學。

獸性之謎

傅柯在《瘋癲與文明》中揭露了動物性,看見人極力抹除身上的「獸性」,顯現在瘋癲的面孔。「瘋癲變成某種供觀看的東西,不再是人自身包含的怪物,而是具有奇特生理機制的動物,是人類長期受壓制的獸性。」1992:63瘋癲被指為洩漏的「獸性」,其實就是人輕視和憎惡的動物性,並非外在的野獸或惡魔,而是人們想像與投射的內在:

瘋癲借用野獸的面孔。那些被鐵鍊栓在囚室牆邊的人不再是精神錯亂的人,而是被某種狂暴本性攫住的野獸:似乎瘋癲發展到了極點便越出了包容其最脆弱形態的道德失常範圍,而借助某種突發的力量與純粹的獸性發作結合在一起。這種獸性模式在收容院很流行,從而使收容院具有一種囚籠的形象,一種動物園的外觀。Foucault, 1992:64

人與其內在的動物性剝離的過程,藉著排除瘋人的過程再度上演,在人禁閉和展示瘋癲的同時,傅柯點出一個弔詭的局面,禁閉瘋癲是為了規訓獸性,使人從野獸變成馴服的牲畜,卻提醒人的自然存在:

人身上的動物性不再具有作為另一個世界標誌的價值。他已經變成人的瘋癲,人處於自然狀態的瘋癲,只與自己有關。這種以瘋癲形式發洩出來的獸性使人失去特有的人性。它並不把人轉交給其他力量,而只是使人完全處於自己的自然狀態。Foucault, 1992:65

我們不斷藉由指認他者以確定自身的存在,排除他者同時,將其納入自身的體系。如傅柯提到的知識體系,一直以人自身作為支點,用各種暗喻描繪世界觀。動物或動物性,總是與人對立且次等的狀態,人對動物的態度,如同對待自身的動物性,想盡辦法驅逐和遠離,現在則禁閉和展示它,以至於藉理性之名分隔、管理、控制,不僅排除瘋狂野蠻的肉體,也將牠分解和納入秩序中的元素。

傅柯認為動物並非一開始就等同於自然的秩序,而是不斷對抗、威脅著自然秩序,是在「人作為理性的動物」為一種尺度之下,動物失去否定的力量,成為自然秩序一部份,哲學有如人類學,將各種異質文化規約到單一中心秩序的詮釋。 (Foucault, 1992:17-20)

德希達提出相似的觀點,他認為命名/指稱name動物,將其他動物creature都歸屬在一個範圍,並稱為「動物」或「動物性」,就是確認人性 (humanity) 的方法。人是建立在動物缺乏的事物上(語言、理性、邏輯等),理性/非理性、哲學/隱喻、人性/動物性的分隔與位階,維持兩者差異,建立穩固和單一界線,關閉各自開放的可能。

德希達認為這個界線必然是斷裂的深淵,必須藉由「書寫差異,縱深、多元、複雜此界線」(2002:415),跳脫邏輯中心主義,動物性必須遭逢解構,人與動物(或人性與動物性)非固定的兩個對立端,而能無限擴充各自的意義。但究竟如何擴充、書寫或想像,才能夠跳脫排除/吸納的邏輯?才能破壞、解開、扭曲自我/他者的象徵暴力體系?

德希達提出「他者的凝視」other’s gaze,是一種從他者出發的邏輯,擾亂自我的建立,使其無法輕易被穩定的二元對立掌握。因無法確定他者,將造成確認自我不斷延遲 arrive late,如同標題「待續;未完」more to follow,多元、分歧、差異、搖晃的他性,促使自我/他者之分的象徵暴力機制無法順利運作。

而動物性又為何總是單一、暴力、單向(人是主動者)、劣等?德希達雖然提出動物總是建立在缺乏的狀態,但卻並未繼續討論為何動物性被建構成如此?或說動物性和人性的關係在二元對立之外,還有什麼樣的內在矛盾?

The Open: Man and Animal中,阿根本提到自十三世紀以來保留許多珍貴畫像的希伯來聖經,描繪人類歷史的終結,在末 世的酒宴上,皇冠底下的並非人的面孔,而是具有動物頭顱的人身。2004:1-3

這幅人獸不分的圖像引申的疑問是,歷史的終結之後,究竟留下了什麼樣的人?或說他/牠還是人 (Man) 嗎?亞歷山大•柯耶夫Alexandre Kojeve受到黑格爾的影響,認為人不斷與自己的動物性分離,人必須要活在這個緊張關係中:

人並非生物學定義的物種,也非一種不變的物質,而是處於一種辯證的緊張關係,不斷和內在的動物性分離,以維持人性。人必須不斷超越和轉化支持自身的人類科學意義上的動物,藉由否定的行動,才能主宰,以至於摧毀自身的動物性。(Agamben, 2004:12)

但為何人要超越和轉化動物性?或說動物性從人身上分離的原因是什麼?為何人類歷史中充斥驅逐和吸納,直到人將自身當成動物,將動物當成人?

阿根本提到,「柯耶夫專注的是人與動物 (人類科學意義上的) 關係中的否定與死亡」,人必須不斷超越動物性而達到人性的過程,

但相反的,現代人關注的是其動物性生命animal life,意即傅柯所說的生命權力biopower,自然生命natural life成為權力的對象。動物性的身體是一個觀念論思想未能解決的殘餘,我們這個時代的哲學困局aporia符合了身體為何總是不斷 地被提出,並區分成動物性與人性的困局。2004:12

現代政治將人視為動物性的存在,我們前往的不是一個超越動物性、大寫的人,而是回到我們不願正視的內在動物狀態,人試圖驅離的獸性又回到身上,以另一種姿態規訓在國家的生命政治之下。

阿根本討論西方區分divide生命的傳統,從亞里斯多德的定義,可看出一種特定的方法論:當我們要定義「某物是什 麼」,總是先界定「某物屬於什麼」,因此,定義一件事物,必須先將某些特性選擇出來,使其與自身其他部分分離,維持範疇中的一致。在現代醫學的歷史,自人區分出兩種生命是必要的,一種是植物性、主管營養的生命vegetative life,另一種是關係的、聯絡外界relational life的生命,手術和麻醉的成功,就是建立在兩種動物生命的區分。至今,一個人是否死亡 ,在於判斷其單純的生命狀態bare life,而與腦部活動或主體無關Agamben, 2004:15

回到之前的問題:為何人與動物、人性與動物性、人與自身的獸性必須分離?兩者關係總是對立的上下兩端?阿根本提出這樣的答案:

我們能夠將人與其他生命對立起來,並同時規劃人與動物之間複雜的生活規範5economy(不見得是祭拜),只因為某種類似動物性生命的東西,是從人之中within man分隔出來,因為衡量和認知人與動物的疏遠或接近,一開始就在最親近和最本質的地方發生了。2004:15-16

為何人必須被分離成兩個生命,必須排除動物性的生命,人與動物的分離,人性與動物性的分離,人與非人的分離?阿根本提到,這也是西方哲學一直以來強調身心二元、身體和靈魂、心智和肉體的傳統必須面對的問題。因為,人自身與動物性生命的分離,在於政治和科學的操作,如同傅柯提出的生命權力,必須運作在裸命的狀態,人的權力和價值,在這樣分離與排除的過程運作著(Agamben, 2004:16)

動物性源自人本身,並非異質物或外來威脅,而是內在的必然。我們一味強調人/動物、理性/非理性的區別,但它們卻來自同一起源,不斷確定自我而進行的分離與排除。人必須要面對自身的動物性,打開僵化的分界,更應意識到不斷製造分類taxonomy與分離separate 的機制:人類的科學,如何造就動物性的分離與人性的一致,將人的裸命攤在理性之下成為生命政治的單位,以主體之名成為可操作的客體。至今,甚至擴及非人的存在,同樣地,在人性之名下,對動物重複人自身的歷史:驅逐動物性,同時含括在人的秩序裡。

阿根本認為,我們應該思考如何阻止這個機器的運作,不再使自身處於拋棄/吸納的過程。開放人與動物的界線,或說人性與自身動物性的藩籬,此種開放並非將兩者同質化,而是開放差異的可能與滲透,重新與自身與外在的動物共處。就像人性歷史的終結,世界不再屬於人,也不屬動物,而是一個動物頭的人身,人與動物分界消弭的世界。

復返與倒轉

動物性原本內在人之中,因為恐懼人獸不分的狀態,人極力排除動物性。對於強調理性的人,這種排除,不僅是人對自身的否定,也反映外在的驅逐。這是人自身的投射,也是對內在本性的移情作用。不僅是人性與動物性的分離,也是外在人與動物的分離。這樣的分離使人在動物身上,同時展現親密與蔑視、愛護與凌虐、崇拜與殺害的態度,以動物的犧牲,換來人的存在,人驅逐動物,如同人排除動物性的再次演出。人看到外在的動物,被他自身分離的動物性框限,所以看到的永遠是自身動物性的投射,永遠是單一、對立、次於人性的,形成二元對立的象徵體系。

然而,被驅逐的動物性仍會不時復返,不論顯現在狼人、變種人、瘋人身上,或藏在世俗中最禁忌的事物,如性、排泄、殺戮、血腥之中,人既懷念又恐懼,人性處在不安之中,因此,排除/含括的過程必須不斷地重複,不斷地尋找新的對象。在《神聖者》中,現代政治難道不是人與自身動物性生命的分離狀態,交出裸命成為公民?生命政治難道不是將人呈現為動物的存在?排除的結果不是理性的主體出現,而是隨時可被拋棄的裸命狀態,也是人類科學機器運作的結果,這是阿根本展現裸命/主權的弔詭情態,是人性自身的否定,也是人自身的客體化。

現在,人要重複自身的歷史,以動物為對象,上演一段驅逐獸性、確認理性的過程。在理性之名下,相信動物有自身的權利,剝除動物的動物性生命,成為生命政治的單位,將動物的生命交在人的秩序中看管。最後我們看到的,仍然是動物,只是一隻徹底馴化的野獸,一頭生命政治的牲畜。

捕捉的歷史到此,是終結,還是開啟?

牠們/他們?

為「人類一切均為平等」的主張,在人類中尋求平等特性的「最小公約數」,意即獲得平等對待的基本特徵,可能面臨這條界線溢出人類,而達到「一切物種平等」的推論,因為符合平等的特性也適用動物。
Singer 1996:407

1975年,彼得•辛格Peter Singer出版《動物解放》Animal Liberation,開啟「動物權運動」倫理學的根基;1984年,湯姆•雷根 (Tom Regan)的著作─《動物權的案例》The Case for Animal Rights,則從哲學的論證中,更加確定動物權利不可侵犯,以及支持動物權的理由和實踐。辛格強調的是動物與人的倫理關係,而「動物權」只是減少動物痛苦(less pain)一 種有力的修辭。雷根則直接點出動物與人一樣有與生俱來的權利right

辛格採取邊沁Jeremy Bentham的功利主義Utilitarianlism,減少痛苦、增加快樂,他認為我們應該以「承受痛苦的能力」作為衡量標準,畫出一條界線,只要界線內的物種都有免於受到傷害的必要,「所有動物一律平等」,如果只是保護人的利益,就是「物種歧視」。與辛格相反,湯姆•雷根反對功利主義的觀點,因為那只涉及個人,而非群體的利益。他同樣主張所有動物一律平等,但更進一步,他提出只要是生命的主體subject of life都有與生俱來的價值inherent value,每個生命都有一個,沒有介於之間in-between的情形。Tester, 1991:3-10

辛格著重某些行為的後果,造成對物種的不道德,雷根則在意與生俱來的權利不被尊重的情形。(Tester, 1991:7

我們必須先定義權利的範圍,哪些動物應該劃入這條界線內,全部(雷根的天賦動物權)或是某些(辛格的痛苦能力界線)能進入這層權利的保護?如何為其訂下生命的契約?我們不再問動物是什麼,或牠(它)們如何成為動物?因為跳脫動物本質的思考,將會模糊動物權的基本預設。動物性的「差異」不會出現在動物權的論述中,追求無限差異的可能,只是模糊權利的對象,阻礙權利操作的可能,更造成動物權理論指出的「物種歧視」。

如同人將動物性加在動物身上,成為一個鏡像的投影,人再次將人性賦予動物,使動物如人一般的存在。人有人權,動物 有動物權,這個建立在權利和自由意志的約定,將所有動物歸納出一個共同單位:單一的裸命,牠的生命是法律保障的對象,也是主權得以行使的範圍。

與動物權的論述交纏的是人對自身的觀點,也是文明形成的態度,凱斯•特斯特(Keith Tester)提出這樣的假設:

這個假設是動物權的概念極少跟動物相關,更重要的,這是區分和定義人性的社會計劃中的一部份。動物對人思考自身是有用的。處於落入無用話語的危險,動物權可被視為社會存在的本體論ontology。甚至,可被視為這些哲學家:彼得•辛格、湯姆•雷根和史蒂芬•克拉克Stephen Clark開始表達他們的疑問,因為只有哺乳類動物才有的問題,一個先天的裂縫,是關於非哺乳類動物的道德關聯,試圖從人類的觀點分類這個世界。1991:48

過去我們捕捉動物的身體和形象,成為我們肉體和精神的一部份,現在,將進一步,將人自身的存在狀態,加在動物身上。動物和人的關係從未如此親近,藉著排除/含括動物的生命,完整地將牠捕捉到人性的體系。

因為人類科學的運作,自人身上分離的動物性,反而成為人的動物性存在,生命政治運作的基本單位。而今,在自身成為徹底的客體之後,尋求下一個客體化的對象。意圖在動物身上建立的權利,難道不是似曾相識:理性主體和自由意志背後的基礎,是主權與裸命不可分割的相互建立。

權利的條件(痛苦界線)不只藉助哲學的功利主義,更仰賴科學論證(尤其是神經科學)6。科學不只建立人性和理性的帝國,現在要將這秩序遍及動物身上。「人道」、「動物有權」、「為動物立法」無數口號,是否又聽見驅逐獸性/成就人性的回音繚繞?各種動物的存在,也將被抽離成無數同質的單一單位,繫於崇高的權利與法律,「凡動物均有動物權」─毫無物種歧視的宣稱,是生命政治的權力滲透。

人總試圖使動物成為掌控、談論、分析的話語,藉知識體系理解甚至治理這個世界。人為的知識體系,如同培根(Francis Bacon)名言「知識就是力量」,成為傅柯說的「知識就是權力」,將擴展到動物身上,在科學無數的客體化操演中打造出大寫的主體。如同生命政治的操演:激進的同質化和重新定義生命,另一種生命的政治化過程。

當我們抨擊加諸在動物肉體上的虐殺多麼暴力,卻忽略象徵、思想、合法的暴力,如此粗暴地規範和限制動物,普遍化動物性成為單一的權利,成為我們權力的領域,我們無法以其他方式思考牠們,就如同我們難以其他方式面對自身。

處在一個許多價值交錯的社會中,應該用哪種框架看待問題?人與動物的關係不只是文化的問題,更牽涉到倫理的問題。但是哪一種倫理?是普遍、單一、銘刻在論述上的倫理,還是講求差異、多元、彈性、在每個抉擇之前,展現當下處境的倫理(尤其是如此複雜的「動物」本身,以及如此矛盾的人/動物的關係)?

我們無法處在單一的倫理準則,每種倫理觀點都包含著文化價值的型構,動物權是一個自歐洲(尤其在英國)向台灣社會進入的政治運動,動物權本身如何型塑出來?它包含什麼樣的政治處境?在台灣的論述中結合何種價值與信仰?又在什麼樣的場域和時機中呈現?這些都是我們必須思考的問題。當動物權為動物找到一種聲音 (voice) 時,我們是否該問那是一個什麼樣的聲音?是否掩蓋了其他聲音 (sound)

意義重大的他者(Significant otherness

一家寵物食品公司推出好狗狗公民計畫,…一隻堪稱是好公民的狗,必須能通夠十項測試,包括接納友善的陌生人、禮貌端坐接受拍撫、儀容修整、能讓主人以狗鏈帶領外出散步、走過人群、接受主人坐下及停留的指令、隨叫隨到、和其他狗狗有禮貌的應對、有自信地面對外界干擾、以及暫時接受信賴友人託管等。7

唐娜•哈洛維 (Donna Haraway)在《同伴物種宣言》(The Companion Species Manifesto)中,以人身邊的「好夥伴」(partner)─狗,被視為「同伴物種」(Companion Species)的故事,思考人與動物的關係。她提到這本書的哲學思考:

真實是一個主動的動詞,而名詞似乎像動名詞比八腳章魚有更多的吸盤。它們彼此之間的相互延伸,藉由它們的「理解」(prehension)或抓取,存有(being)彼此組成自身。存有並非先於它們之間的關係,『理解』有其結果。這個世界是在行動之中的一個環節(knot)。Haraway, 2003:7

我們對事物的理解,如同章魚的吸盤,在不斷抓取中形成,我們認為某物是什麼,是依據我們與某物的關係,世界的存有,在關係的變動中形成。我們並非一開始就將狗視為「同伴物種」,而是在對待狗的各種方式選擇其中一種,型塑成現今對待狗的態度與作為。替狗美容、整型、買名牌、住旅館,給狗人般的待遇,各式各樣的狗機構、狗證書,如訓練學校、參加比賽、血統證明、身分證、晶片,再再為狗建立純正的系譜與清楚的行為規範。狗和人的世界一樣複雜,牠不再是牲畜,而是家庭的一部分,床邊的親密伴侶。將動物形塑成人的一部份,寵物不再是動物,而徹底脫去動物性,成為人的物品object,如 布希亞所言,「人類自戀的家居世界組合,以及維繫人際關係的無力,轉而投注感情的安定之處」1997:99-100

但狗不必然是一個物品,我們不見得要循同樣方式對待動物,哈洛維認為動物處在不斷變動的建構過程contingent foundations,這不意味它是虛構的,而是一種基於不同時代、地理、空間的變動概念。「沒有任何一個同伴在這層關係發生前存在,這層關係也非一勞永逸的在那,是長久以來歷史的獨特和持續的變動使然,形成自然與文化,形成自然的文化(naturecultures)」(Haraway, 2003:12)。

不斷形構的動物性

哈洛維認為「同伴物種」是關於四個複雜的組成:「共構(co-constitution)、有限(finitude)、不潔(impurity)、歷史性(historicity),同伴物種宣言則是關於歷史獨特中自然和文化無情的內爆,狗與人的生命的接合,互為意義重大的他性(Significant otherness)」(2003:16)。狗並非生來就是我們的夥伴,狗與人共存的命運,充滿歷史和空間的差異,有時甚至遠超過現代標準能夠衡量,人與狗從彼此身上得到改變自身生活方式的重大轉變。

我們與動物的關係總先於牠們的存在,亦即牠們之所以是什麼,在於我們和牠們維持的關係,哈洛維將「關係」(relation)作為一個分析的最小單位,尋求重新磨塑(remoldingremodeling)的機會,重新看待我們身邊的物種,也使我們必須隨時調整自己,尋求與他者的適當的關係與距離。

當我試圖理解動物是什麼,會發現人與動物的關係是一張複雜而矛盾的網絡,因為不同的社會結構與文化價值,建造了動物的各種存在。歷史和地域的有限性,限制我們對動物的思考,使我們誤認為動物天性如此。試圖跳脫我們對動物的本質式、歷史性思考,藉由去除是什麼 (being) 的定義,才能從不斷變動的「關係」,發現更多動物的可能性(may-be)。而非將動物化為人,使動物成為「知識/權力」的對象。

甚至,我們必須拆解「動物」這麼一個巨大的概念8,從自身與不同物種的關係中思索各種可能,動物性是難以去除的他性,是我們自身動物性的提醒,也是無法被知識或語言約簡的差異。動物是具有重大意義的他者,我們有責任向牠們開放,接受牠們的歧異,並且回應我們的態度。

參考書目

Baudrillard, Jean著, 19971968,《物體系》,林志明譯,初版,台北:時報。

Foucault, Michel著,19921965,《瘋癲與文明─理性時代的瘋癲史》Madeness and Civilization: A History of Insanity in the Age of Reason,劉北成、楊遠嬰譯,台北:桂冠。

Girard, Rene著,20021982,《替罪羊》,馮壽農譯,北京:東方出版社。

Singer, Peter著,孟祥森、錢永祥譯,19961975,《動物解放》(Animal Liberation),台北:關懷生命協會。

Agamben, Giorgio, 2004(2002), The Open: Man and Animal. Trans. Kevin Attell,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 1998(1995), Homo Sacer: Sovereign Power and Bare Life. Trans. Daniel Heller-Roazen,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Derrida, Jacques, 2004, “The Animal That Therefore I am (More to Follow)”, Trans. by David Wills, Critical Inquiry, Vol. 28 (Winter 2002)  p. 415

Foucault, Michael, 2003, Abnormal: Lectures at the Collège de France, 1945-1975. Trans. Burchell, Graham, New York: Picador.

Haraway, Donna, 2003, The Companion Species Manifesto: Dogs, People, and Significant Otherness. Prickly Paradigm Press.

Regan, Tom, 1988, The Case for Animal Rights. New York: Routledge.

Tester, Keith, 1991, The Humanity of Animal Rights. New York: Routledge.


註釋:

  1.  “De Anima”為《亞里斯多德全集》第三卷的一篇,拉丁文“Anima”是希臘文“An-aeima”,指的是「帶著血液的存在物」,也就是擁有靈魂者,也作氣息、呼吸、生命。在書中談論的是「靈魂論」,所以英文本篇名為“On the Soul”。亞里斯多德在此探討生命的原理,不僅是人的生命,也包含動物和植物。【回本文

  2.  在阿根本文中,希臘人認為「好的生命」意指「政治的生命」。【回本文

  3.  阿根本提出的anthropological machine,不只意指人類學的機器,文中的意涵是關於如哲學和政治學,繫於生命政治的科學機制,以至於現代的醫學和生物學,因此作者譯為「人類科學」。【回本文

  4.  獸性對於人性,處在可能和不可能實現之間。而潛能之所以為潛能,在於它的無法實現。人與獸的關係,由於不斷否定獸性實現的可能,使得人性得以續存。因此獸性是人性不可能的實現,又是人性實現的潛能。【回本文

  5.  “economy”從字源上看是“eco-nomy”,生活與規範的結合,雖然現今的意義是「經濟」,但就文中的脈絡,作者認為譯成「生活規範」較符合人與動物之間的複雜關係。【回本文

  6.  因為辛格的痛苦界線在於是否有感知痛苦的中樞神經,而目前的科學結論是植物和某些軟體動物不在此範圍內。【回本文

  7.  引文出自〈犬子豈可養不教〉,中國時報,1997/3/19,5版。【回本文

  8.  如本文作者不斷談論「動物」或「牠們」,也是在生產另一種知識,在文本中書寫同一與差異,陷入將動物視為單一整體的危險。【回本文

 

主編: 朱元鴻陳惠敏(兼執行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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