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之瑜的〈基進和平:面對戰爭發言的權利〉一文提出的基進和平論述不僅要自「國家身份的封鎖」中解放,脫離以國家為前提的非戰邏輯,甚至不滿足於選擇拒戰與不抵抗的和平權。他的原因是,雖然此無效忠狀態動搖了戰爭論述,但是,此和平權者無法有效現身,因此無法在道德上、哲學上或策略上要求疆域權主張者脫離國家身份,以致於戰爭將繼續存在於不同國家身份的單一效忠之間。因此,石文所提出的基進立場,是要以不參與國家邏輯的戰爭對話方式間接參與,有意識並有效地「面對」戰爭,以便影響或是改變戰爭條件。石文指出,不參與戰爭對話的對話策略,會影響到戰爭的繼續,或是促成下一階段戰爭發動的條件。石文也指出,不採取此有意識地面對戰爭行動,「生命只能身於戰爭體系之外,淪為隨時被輕易犧牲的異己。」所以,參與論述,是基進立場的起點。
如果道德論述與理想主義命題的終止戰爭並不有效,那麼,石文的具體建議是什麼呢?石文提出的是「本體層次上的和平,主張在不同效忠狀態中,有一種可以對話相互認可的敘事基礎」:「讓每個人可以在四類互為異己的空間上,界定自己的位置,從而建立各個異己之間的相對性。」石文認為:「戰爭狀態的終止來自於自己在空間中位置的移動」,以致於「抵抗與不抵抗之間,出戰與非戰之間,就不是互為異端的不共戴天關係,而是可以互相轉換的流動關係」。石文指出,基進和平者賦予人民選擇投降的權利,此投降權可以瓦解疆域權。能夠在抵抗與不抵抗之間選擇,出戰與非戰之間選擇,戰爭就成為短暫的遊戲。
我同意石文所提出從「國家身份的封鎖」中解脫的基進和平論述。不過,我願意在此基礎上,根據石文的幾個重要概念,提出問題,以便繼續推進此基進和平論述的思維模式。
問題之一:石文所提出的「異己之間相互轉換認可的倫理關係」,究竟是什麼意思?要在什麼層次上發生?石文所建議的是抵抗與不抵抗、出戰與非戰或是「不同效忠狀態」之間的轉換與選擇嗎?若以馬占山為例,雖然是可鬆動的效忠關係,他的不同效忠狀態其實牽引了不同的戰爭狀態。那麼,戰爭是不是隨時可以發生?這是我們所需要的和平嗎?
此外,上述「不同效忠狀態」之間轉移的前提,其實是在「主權」與「疆域」的規範之下發生的狀態。如此,不同主權與疆域之間的效忠衝突,必然仍舊會引發不同型態的戰爭狀態。
所以,問題之二:我們是否可以問,疆域為何是個必要的概念?效忠為何是個必要的概念?為何需要主權?
或者,背後的問題是:什麼是主體?為何現代主體總是與國家綁在一起?國家邏輯所構築的現代主體依附於國家理念,而實際上卻脫離了自身的異己狀態,造成了石文所指出的自我身份限制與禁錮。尤其當戰爭發生時,國家的主權、國家的疆域以及對此疆域的維護成為唯一的邏輯時,對此系統的效忠以及排他性展延為每一個國民的道德與價值時,國家的邏輯便會成為人民個別判斷的原則,每一個國民亦容易被動員,起而效命。個別的倫理判斷便難以發生。
當疆域設定轉換為區域性的主權時,其邏輯亦然。區域性自主權能夠對於戰爭衝突豁免嗎?不同在地社群開始強調主權,豎立起的主權開始鞏固疆域,建立體系,要求效忠,則必然會有大小不同格局的建國運動、主權運動,以及相應而起的正名與排他運動。
任何內群外群之區分雖然不屬於國家邏輯,卻仍舊可能是造成衝突、仇視、排外與戰爭狀態的起點,所謂的「和平」仍舊脆弱。
問題的根本仍舊在於主體意識的片面建立。
於是,問題之三:什麼是不被侷限禁錮的主體?在一個現代國家意識中成長的人,如何思考非主權、無效忠的狀態?強調旗幟鮮明的國家主體意識或是文化主體意識,同時否定了什麼內部的異己狀態呢?
石文其實讓我們開始演練接受異己的容忍度。是否可以投降?接受投降,喪失的是什麼?不接受投降,繼續抵抗,喪失的又是什麼?我們是否可以在入侵者佔據領土時選擇不抵抗,成為順民,並且進入公職或是任何階層,繼續為社會服務,繼續生活?石文所舉的「曲線報國」者,選擇不抵抗,成為順民,以免在地社會被戰火摧殘。此處的「順民」是真正轉移效忠於新進駐的國家呢?還是只是繼續生活而已呢?「偽」政府的思維,打開台北城門引日軍入境而終止戰爭的事件,為何是個令人厭惡恐懼的狀態?在國家的邏輯之下,我們被教導了恐懼,禁止接觸,不敢思考喪失主權的狀態。
進一步,問題之四:如何才能夠使「自己與異己之間相互構成的過程」真正實現?石文十分犀利地指出,以國家為單位而維持和平狀態或是進行和平談判,不進入國家身份的「異己」便仍舊無法出現,戰爭的深層動機便會繼續積累。那麼,實際操作上,若以兩岸關係為例,劍拔弩張的緊張局勢如何才能夠化解?戰爭的深層動機如何不會繼續積累?或者,以台灣島內人民為例,要如何才能夠使「任何兩個同質本體之間的無衝突狀態,延伸成為異己之間相互轉換認可的倫理關係,不再相互忽略滅絕」?省籍族群差異要如何才不會隨著選舉而激化?邊緣性別狀態、移民身份、特殊行業、流浪動物,如何才不會被醜化而排除?什麼是「新的、不斷出現的和平主體」?
所以,問題之五:是否應該考慮非主體宣稱的基進和平主體狀態?
或許我們需要重新詮釋此處所謂的和平主體可轉移與可界定的位置。此處空間中位置的移動,不應該是具體的效忠狀態的選擇,而應該是指理解的擴展與是感受的轉化:使自身能夠進入異己位置的主觀狀態,而使此「異己」得以浮現,進入理解。
這是什麼意思?這僅只是道德論述上的同情同理之心嗎?不是的。這並不只是道德上的寬容迴避,而是揭露被遮蔽的異己,使我們對當代與歷史的理解含有更為複雜的層次。
我們仍舊可以回到石文所提出的建議:發掘歷史中曾經存在的異己:「開啟自身歷史的異己空間,替自身所屬的國家賦予歷史性與相對性,進而將當前和平運動所源自的道德空間,擴大開來甚至將國家身份收編在其中,藉由國家身份的歷史化、相對化、去普遍化,去鑿開當前國家身份在戰爭文獻中的壟斷地位。」
我認為,石文此段文字的積極意義不在於去理解效忠之可解脫與轉移,而在於去理解歷史中被封鎖的資訊與主觀經驗,理解自身如何被禁錮,如何被教導藉由鞏固自身主權而設定疆界,如何被教導畏懼思想上的接觸,如何在公民課、歷史課、地理課等等教養過程中,被鼓勵透過強化自身之合理性,而開始在思想上壓迫與排除異己者,甚至進而清除自身之內的異己。
所以,當我們透過擴大理解與轉移感受、面對「異己」時,我們並不在宣稱主體「是」什麼,而是讓認知與感受中「不是」的部分得以浮現。我們要在生活中無法容忍與恐懼處開始思考:界限何在?為何如此出現?是否可以讓界限之外的深淵得以浮現?
那麼,最後一個問題,問題之六:什麼才是「新的、不斷出現的和平主體」?是個可以選擇轉換效忠對象而清楚定位的主體嗎?是個道德超然或是另類性別意識的固定主體嗎?或許都不是。我們要思考的問題是:什麼樣的主體才能夠不被單一客觀的目的論或功能論邏輯所禁錮,不被國家邏輯、公民邏輯、本土論述、道德論述所遮蔽,而能夠不斷與異己對話與溝通?
所以,身為不進入國家邏輯或是任何效忠體系的知識份子,我們是否可以討論放棄宣稱主權或是建構主體的行動,不以「我」的主體觀點進行強迫性的論述,而能夠反覆地以書寫介入,打開當下與歷史的知識侷限,檢視疆界與間隙的設定,面對自身知識之外的異己,開啟自身理解與感受的空間,而使「不是」的主體得以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