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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病的不是我-SARS恐慌的解剖分析
陳奕麟,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研究員©版權所有
一、
新聞媒體所製造的大眾恐慌
五月二十一日起在中時晚報的率先發難下,國內各媒體連續刊登了一連串的文章來報導中央研究院一位研究員違反居家隔離規定離境落跑事件。根據報導,該研究員由疫區香港回國後,應居家隔離十天,但卻在隔離未滿前,違反規定落跑到美國。中研院院長李遠哲當天上午在立法院答詢時,語氣略帶激動的表示:「這位陳姓研究員應居家隔離,的確落跑回美國」云云,「對於這位研究員的行為,將等該研究員回國後一定會立刻處罰」。立委邱創進指出,「人品有問題的研究人員,作出來的研究成果,恐怕對於社會有危害,這種人把他開除就算了」。中研院表示,這位研究員為美國籍,因此沒有辦法管制他的出境。但是中國時報繼而指出陳有雙重國籍,根據出入境管理局副局長吳學燕表示,他可能用了中華民國護照入境,美國護照出境,這說明了為什麼陳氏能夠順利的離境。無論如何,他在國內與國外的行動一直是大奧秘。
當我初次聽到媒體報導時,我人已在美國進行研究工作,事發當時我的行為與媒體報導的有很大的出入。實際情形簡單扼要如下:我應香港城市大學之邀於四月二十六日離開台灣,給予他們一系列的專題演講。但在四月二十七日台灣政府發佈新的居家隔離政策。五月一日我回到台灣,在中正機場海關處填寫了各式各樣的表格,並拿到許多有關自疫區回來的居家隔離應注意事項,我也按照規定向衛生單位報到。幾天之後大安衛生所一位工作人員主動打電話到家裡查詢我的狀況,並一再確認我是否知道隔離政策的有關細節。在我們雙方交談溝通的過程中,我表達了這一隔離政策打亂了我原先安排的赴澳洲以及美國的研究行程,在這種情形下我應該怎麼辦才好?對方以肯定的語氣告述我只要是我沒有病症(就是說只要通過中正機場的體溫檢查即可),我隨時可以離境出國。於是我打了電話給澳洲以及美國領事並確定了他們沒有對來自SARS疫區旅客作強制隔離的政策之後,我以電子郵件告知我的邀請單位無須取消原先排定的議程,我的演講將如期照常進行。我到美國與澳洲的研究行程原先早已為院方批准。在中正機場海關處,官員們查驗了我的護照並通過了我的出境許可(我只擁有美國護照,上頭清楚的註明我於五月一日由疫區香港入境),我於五月六日傍晚離境出國。然而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之外,媒體突然於五月二十一日大幅報導我違反了規定離境出國。
媒體為何要大驚小怪?中研院李遠哲院長為何要在完全沒有查證我的意見或者答辯之前,急忙附和媒體公然譴責自己的屬下?對我而言,政策制定人似乎都未察覺在制定的政策與其執行之間有一明顯的落差存在。我對當地衛生單位對我解說的事項完全沒有懷疑。他們應該清楚的知道政策實際的執行方式才對。如果海關人員查核了我的證照無誤之後准許我的離境,在相同的狀況下,我如何能懷疑他們所執行的任務不是依據他們所了解的法律條文?這一事件之所以爆發成為社會版頭條新聞,事實上是有另一層次上的意義才是。李遠哲院長是總統的重要智囊,亦是政府SARS政策的重要策劃人,那麼沒有任何比他自己屬下違反了隔離政策更令他丟臉的事情了。事實上我從香港回國的第二天,所裡秘書告誡我小心行事,因為記者已經在所裡打聽消息,他們聽說中研院有研究人員去了香港。如果這一事件被人有意的泛政治化的話,我只不過是這一政治目的的代罪羔羊罷了。
台灣社會的SARS恐慌並非始自SARS疾病本身。它來自於民眾對這一危機的認知與看法,但嚴格說來,這個認知並非來自於政府新近制定的居家隔離政策的實施本身,而是來自對這傳染病的源頭是來自於香港或中國大陸這一事實的大肆渲染與誇張使然。媒體明顯的在這一事件中扮演了激化大眾恐慌的腳色,這一恐慌已名副其實的成為集體的歇斯底里。當時不僅台灣社會出現了第一位SARS死亡病例,同時也是和平、仁濟等醫院相繼失控發生交叉感染病例事件發生的時刻。嚴格限制並隔離來自疫區旅客的政策,給了群眾SARS這一傳染病仍舊不斷的由外地傳入台灣社會的錯誤印象,而矇蔽了這一疫病早已在國內失去控制並嚴重擴散傳染的事實。這種對來自疫區旅客的隔離政策,假定了所有來自疫區的旅客都是SARS病人,除非他們能夠證明自己是健康無病。這位陳姓研究員神秘的行蹤,似乎是迂迴地規避了上述所有的控制,也更加深了這一逐漸升高的威脅與恐懼,不僅僅是對群眾身體的健康威脅,更是對社會大眾的心理恐嚇。
在這樣一種集體歇斯底里的狀況下,衛生官員一再充滿自信的詔告我們疫情已在控制之中,沒有任何人願意出來指出我們都已置身在這一危機中。更有甚者,恐慌原本就是無知與不確定性的自然結果。指責他人將疫病自外地帶入國內總是不失為消除自身恐懼與焦慮的便捷途徑。然而我們又如何能確知這一疫病的擴散傳染仍舊是來自於外地疫區,而非是源於國內已經無法有效控制疫病傳染擴散。由香港回到台灣以後,我個人深深的感觸是身在香港遠比身在台灣要安全得多。百分之八十以上的香港民眾都在公共場所戴口罩,並且各項公共設施都不斷加以嚴格的消毒殺菌;相對的,當時少於百分之二十的台灣民眾在公共場所戴口罩。事後聽說我服務的機構所採取的唯一處置是關閉大樓側門以及電梯。我由香港回來的當天,同仁們看到我戴著口罩走進民族所都笑了,好像看到了來自外太空的外星人一般。事實上比起他們,當時我的心裡比他們更害怕,因為他們都沒有戴口罩。但現在他們都戴上口罩了。
新聞媒體沒有必要誇大我行蹤成謎的事情。我一直都遵守規定在家隔離直到出國為止。在這期間同仁和朋友經常打電話到家裡與我連絡。無知與不確定性助長了恐懼。所有這些無理取鬧的舉動全是媒體不負責任炒作誇大的後果。我記得曾經有一段時間人們相信同性戀者比起一般人更容易得到愛滋病,但現在我們都不再迫害同性戀,因為戴保險套才是預防愛滋病的正確方法。我們也不再因為愛滋病的致命性以及傳播性而禁止人們進出非洲旅遊。
當群眾仍然處於恐慌的心理狀態之下,要去對抗媒體帶頭炒作的歇斯底里是非常困難的。正是因為這些原因我才不願回答任何媒體的報導以及盡量避免在這種情形之下回國以免陷入這種政治風暴和圈套。更重要的是國內對SARS的延燒仍然以它是繼續不斷的從外頭疫區傳入的錯誤認知來責難,這扭曲了國內SARS疫情的失控完全是政府衛生當局無法有效找出早已進入台灣社會的病源、真正傳染途徑以及快速有效的隔離病人所造成的。香港目前所知的SARS病例全部源自於來自廣東地區的一位醫生。每一天有成千上萬的人進出廣東香港邊界,但是再也沒有新的SARS病例由這些邊界地區傳出。地理上澳門被廣東以及香港地區包圍著,但是到目前為止卻從未有任一病例傳出。這麼說來我們政府的隔離政策,其背後所依據的理性到底是什麼?除了是對無情的疫情無法控制的絕望表達之外還有什麼?
台灣隔離政策有多麼理性?
我前往香港演講的行程事實上是在SARS疫情爆發的數週前便已排定的。我一直不斷的與當地學者保持聯繫以便了解並掌控疫情轉變的最新狀況。經過了幾番延遲,直到香港疫情已掌控住,並在對方告知我所有衛生安全的預防保護措施之後,我才決定前往。離開台灣之前,我原定回來後先住在交大賓館幾天自行隔離以免干擾到年長的岳父母。在香港期間我觀察了香港人民是以怎樣的鎮定態度來處理並度過這個危機。他們出外都帶上口罩,儘量避免接觸任何可能有病毒感染源的東西。所有公私機構都以最謹慎的態度來消毒各項公共設施。他們並沒有禁止人民集會、上飯館、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住宿旅館。人們以高度謹慎的態度和具體的防護措施照常出門上班。這完全與台灣社會的普遍態度相反。
扼要的說,隔離來自疫區旅客的措施不公平的將來自疫區的人都視有病的人,事實上只有絕少數的一部分人是潛在的患者(舉例來說,SARS患者僅佔所有總人數的0.02%)。
台灣隔離政策的理性究竟何在?隔離政策涵蓋了許多規則。第一、它禁止來自疫區的旅客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如果我們嚴肅的看待它,那麼來自疫區的旅客如果沒有私人交通工具可以搭乘的話,他們一走出機場之後,就會因為違反隔離法而變成了現行犯。大多數的旅客都會搭乘各種由機場開出的大型巴士前往市區,再轉乘地鐵、公車或計程車回到家裡。這原本是普通常識。然而在政策嚴格執行的同時,政府卻沒有對來自疫區的旅客提供具有高度安全保護措施的交通工具來配合他們嚴格的隔離政策。如果政府不願付出高昂的代價來維持其嚴格的隔離政策的話,那麼他們就應該考慮禁止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是否絕對必要。我在由機場回家的路途中順道到我的辦公室處理有關我到澳洲和美國下一行程的緊急事件。當我到所裡時,我的同僚們起了極大的驚慌,因為他們認為我會散播疾病,副所長並且訓斥我違反了居家隔離命令。事實上,在回家的路途上我已不可避免的(同時違法的)與數以百計的人們有公開的接觸(如果按政府的隔離規定來說,是潛在的將SARS傳染給他們)。就這點而言,再多個幾個人已是沒有差別的了。但在此,問題的真正重點並不是我到底有沒有跑到公共場所去,而是我在進入公共場所之前到底有沒有採取任何安全防疫措施。居家隔離的人並非痲瘋病人,然而我們的社會卻好像在打過街老鼠一般的對待他們。
第二、按照規定首先我要在二十四小時之內向地方衛生所用電話報到,但當時已經過了一般的上班時間,因此沒有人接聽電話。第二天我打免費服務電話,第一件事情我詢問他們是否在下班之後仍提供服務?他們回答在此SARS危機的非常時期應該是有指派專人繼續服務。再者,我注意到我手中的規定上載明我必須親自到地方衛生單位報到並由主管簽章,但是緊接著又規定不准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因此我請教電話那頭的官員,如果我沒有私人交通工具的話,我到底應該怎麼處理這件事情比較妥當?對方表示我留下姓名和連絡電話以便他們追蹤聯絡即可,我無須親自跑一趟衛生單位報到。數天後,才又有大安區衛生單位人員打電話給我追蹤後續情形。如果說這些規定都是一些難以施行的事情的話,當局為什麼還要制定這樣複雜的政策來擾民。
全世界只有兩個國家採取這樣的手段來預防SARS傳染病的擴散。然而台灣的隔離政策卻走向更愚蠢的極端。由於害怕來自疫區的旅客將SARS病毒傳染給台灣的民眾,因此制定政策要他們居家隔離;然而在此同時卻沒有隔離與他們同居的家屬。如果來自疫區的旅客真的是一個SARS病人的話,等到醫生診斷結果出來時,他的家人應該早已把SARS傳染病帶到辦公室或外頭去了。到時這個傳染病早就失去控制的不知傳染到什麼地步去了。這是一個多麼愚蠢的隔離政策!從另一個角度來說,如果最後所有被隔離的旅客都被證明沒有SARS疾病的話,那麼大家都會拍手稱讚這個隔離政策成功了。我個人認為居家隔離政策是一場浪費精神力氣的擾民政策。因為它一再點醒了一個我們都知道的事實:也就是說即使在最嚴重的疫區裡頭也只有0.02%的人口受到SARS病毒的感染。我們沒有必要去隔離來自疫區的所有人;而應該是去隔離那些曾經與病人有過接觸的人才對。
最後政府決定將來自疫區的所有旅客(如果不是已回到家中的話)隔離在中正機場的過境旅館;這一規定可能是我所見過的最沒有理性的做法。這或許能有效的將受傳染人隔絕於台灣人民的居住區之外,但所有的人都知道只有國際旅客會留宿在過境旅館。香港SARS疾病之所以成為全球性的傳染病,正是因為來自廣東的一位染有SARS的醫生住在國際飯店,才把他的病毒傳染給了住在同一層樓的其他旅客,這些旅客再繼續把這一SARS病毒帶到全世界其他地方,如多倫多、河內、新加坡、以及世界其他地方。我不相信中正機場的過境旅館有任何消滅SARS病毒的特殊設備。事實上,我們應該可以在任何地點及任何時間上展開對SARS的正確防疫措施。如果說一般的網路咖啡廳能夠有效作到各項防疫措施的話,那麼任何旅館或公共場所更應該做得到才對。禁止地方旅館接受來自疫區旅客的規定是沒有必要的,政府這樣一種規定,只會使得任何一個病例的爆發立刻變成國際危機。因此,我由香港回台灣後住在新竹的旅館裡的這一事先安排究竟有什麼錯?就我看來,這是一種絕佳的隔離方式。然而,在政府奇怪的規定下(其他國家都不曾採用),媒體理所當然的會說我到處亂跑,並且不負責任地危害到別人的安全。當我被如此的告知時,我也只好回家了。
簡言之,在這種集體歇斯底里的狀況下,最難以溝通的是為什麼台灣有SARS危機。它是一個本地人們自己造成的危機,而非單純的來自於外界的威脅。並且,我們也沒有必要去找一代罪羔羊以維繫一嚴酷且在許多方面上不切實際的和自相矛盾的,隔離政策。回首前事,發生在我身上的只不過是政府隔離政策所造成無法達成且混亂的狀況的最佳例證。我不是一名造成SARS危機的罪犯,相反的是,我是這一危機下的一個受害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