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無法可管」的狀況下,歷來不乏不孕夫妻藉由代理孕母以生殖子女;在網路與其他傳媒形式裡,也可見到「我很健康,我願意做你的代理孕母」的廣告。代理孕母應否合法化?歷經三任衛生署署長,這還是一個懸而未決的議題。過去相關公聽會和座談會往往僅見不孕者、各派婦女團體、與人工生殖醫界彼此的辯論,辯論焦點則多半環繞在解除不孕婦女的痛苦應不應該被視為廣義人權、子宮與女性的身體是否可以被物化或買賣、人工生殖可否被視為性/別解放之關鍵步驟等議題。
文化研究學會舉辦這次論壇的目的,是以前述議題為基礎,並擴及代理孕母與人工生殖的市場、醫療與工作倫理。代理孕母合法化之後,是否會造成某些特定利益團體壟斷人工生殖的醫療活動?代理孕母的權益如何界定與維護?醫護界的倫理又如何定義與監督?在科技日新月異的狀況下,「人」是什麼?「人權」又為何物?以上是我們將拋出的諸多議題之一。